不认同史航回应!五名受害者发布联合声明,要求公开道歉

2023-05-03 04:41:12     来源 : 济南时报

4月30日,澎湃新闻对知名编剧史航被多名女性指控性骚扰做出报道。报道发出后,事件进一步升级,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发声,指控史航曾对自己进行性骚扰。目前发声的受害者至少已有12名。


(资料图片)

同时,公众也不断向与史航有合作关系的机构发出呼吁,希望得到他们的表态。4月30日晚,磨铁图书在微博上发表声明,表示已经开始对《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书中史航的推荐语进行删除,删除范围包括电子书、再版纸质书中的文字,以及留存在各网络平台中的相关内容。

磨铁图书声明

5月1日,《新周刊》也在微博上做出了回应,表示已于4月30日解除了史航作为刀锋图书奖推委的资格,并停止与史航的一切合作。

《新周刊》回应

在多方压力下,5月1日晚,被多名女性指控性骚扰的知名编剧史航终于在微博上给出回应。在回应中,史航否认了自己所遭到的指控,称“情况不属实”,但同时也说“给自己相识的女性带来如此的感受,是我真正的失败,十分歉疚”,并表示“正试图找到妥当的办法,在保护双方隐私的情况下,还原事实”。

史航回应

今天,针对史航的这则回应,五名站出来指控史航的受害者找到澎湃新闻记者,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并提供了部分可以证明史航确实有实施性骚扰的证据。以下是声明全文:

史航受害者联合声明

我们是指控史航的五个受害者。我们不认同史航的回应。

我们所叙述的,是鼓起勇气才能述说的伤痛,是被冒犯和侵害的事实,不是一种“情绪”。

性骚扰的事实“属实”与否,不取决于史航所谓“妥当的方法”下的叙述,而是受害者感到被侵犯的证据(见后文部分证据附图)和我国法律: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

需要指出的是,大多数的情况下,史航与受害者存在“意见领袖”与“粉丝”、“嘉宾”与“工作人员”、“前辈”与“后辈”等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也因此更难在被骚扰的当下对史航作出反抗。史航作为更有权力的一方,至今都认为可以由自己去定义什么是“妥当”、如何才足以构成性骚扰,这恰恰是拥有权力者的思维惯性。

我们认为史航的行为已经对我们造成了性骚扰。这是涉及到公共利益、并且已经为多位女性带来创伤的事件。我们要求史航在本声明发出后,就他的性骚扰行为公开向全体受害者道歉。

我们是:

受害者小黄:影视新人,“鹦鹉史航”的微博粉丝。2019年第一次与史航见面时,被史航在其北京住宅及住宅小区内闻头发,亲耳朵。在受害者明确说不后,史航依然继续做出性骚扰行为。

受害者QY:2016年第一次因为工作采访史航,被他偷拍照片后在微信中言语骚扰;2017年被史航在另一个工作场合抓屁股舔耳朵骚扰,2018年再次因为工作微信联系史航被言语骚扰的受害者。当时,史航是受害者工作单位邀请的嘉宾。

受害者XB:史航微博粉丝。2020年11月加史航微信,2022年3月29日早9:00-10:40在深圳和史航第一次见面吃饭,席间言语骚扰,下楼强行扶胳膊,想要牵手被明确拒绝,合照搂腰捏腰部,打车时候在车内强行摸手牵手。

受害者WZ:史航微博粉丝。“2017年10月乌镇戏剧节期间,单独会面时被言语骚扰以及突然被他扯开衣服领口。当时我刚毕业不久,对史航这般在中国文学艺术界看似呼风唤雨的人物充满仰视和崇拜,在这件事之后严重影响了我与异性领导的相处方式,至今在与异性领导相处过程中感到心悸、紧张和不安。”

受害者S:“2008或者2009年,刚来到北京的我,在雍和宫附近参加读库的聚会,活动结束,史航路过我的时候说提出顺路可以搭上我,还说自己是‘他们圈子里出名的好人’让我放心。出于缺乏经验和对文化圈的信任,我上了他的车,结果就这样伸舌头,把口水流进了我耳朵里。这个细节十几年后的今天依然清晰记得。”

在短期内集合众多受害者联合发出声明是一件困难的事,因为我们原本素不相识,因为我们要保护自己,拒绝二次伤害。有意参与联合发声的受害者们,请把你的经历匿名发至:victimofshihang@outlook.com,本邮箱持续有效。

感谢此事件中所有站出来的女孩,也感谢更多关心女性权益的网友对我们的鼓励。希望支持我们的机构把你们的支持发布出来,让我们感受得到。

我们不是一个人。

2023年5月2日

附:受害者提供的部分证据

史航约见微博粉丝,粉丝招待史航吃饭的付款证据。在这顿饭中,史航对受害者言语骚扰,并饭后进行身体骚扰。

该受害者事发第二天针对此事发的微博

受害者与史航通过微信约采访后,因害怕史航骚扰,以生病为借口,说由其他同事代替采访后,史航的回应。

受害者与史航第一次见面前后的聊天记录。在那次见面中,史航对受害者进行了性骚扰。

【此前报道】

继“一页”创始人范新被曝光性侵下属未遂后,又有一位文化界名人被网友揭发曾性骚扰女性。4月28日,豆瓣用户“青年编辑们”发布了一篇匿名投稿,一个女孩指控知名编剧史航曾对自己实施言语和肢体上的性骚扰。

小黄自述被史航性骚扰经历

据这位女孩在投稿中所称,她2019年在某个电影节上与史航相识。此后不久受邀去他家中做客。在史航家中,他未经女孩允许,就“突然凑上了深深吸了一口”她的头发。女孩感到不舒服,当面指责他,并马上提出要走。史航向她道歉后,又坚持要送她下楼,并在楼梯间又亲了她的耳朵。在女孩表示愤怒后,他又道歉了,说是“忍不住”。

这篇投稿发出后,迅速在微博上传播,并于28日晚冲上了微博热搜。此后,又有多名受害者以匿名或实名的方式站出来,控诉史航用相似的方式对其进行性骚扰。截至发稿前,总共已经有6名受害者发声控诉。性骚扰发生的时间跨度很大,早则十几年前,晚则最近几个月(经澎湃新闻记者向发帖人确认,最近的一次性骚扰发生于两周前);性骚扰发生的地点也包括工作场合、私人会面场合(家中以及餐厅),甚至车上;骚扰的方式也包括有猥亵性的语言和肢体接触等等。

事态发酵后,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两名站出来揭发了史航的女孩,听她们进一步解释了事情的始末。

为何站出来发声?原来“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女孩小黄(化名)是第一个发文指控史航性骚扰的受害者,即上文中向“青年编辑们”投稿的匿名者。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她被史航性骚扰的时间是2019年8月6日。她向记者提交了相关的证据,但并不希望公开。从提交的证据中记者了解到,正如小黄在帖子中所述,史航确实承认了自己对她做出的疑似“性骚扰行为”。

小黄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自己之所以选择曝光史航多年前的“性骚扰行为”,是因为看到豆瓣账号“青年编辑们”前几天发了一条匿名投稿,指出史航性骚扰,并说“怎么还没有人出来锤史航”。看到这里,小黄意识到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我当时一下子火就上来了,这种事怎么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小黄说。为了让大家警惕他,才投稿发出指控。

而在发出投稿后,小黄还收到了两个陌生女孩的私信,她们向她诉说了史航在过去几年里对自己实施的言语和肢体性骚扰行为。

此外,4月28日晚,女孩QY(化名)也联系了澎湃新闻记者,并在接受采访后不久将她的自述发到了社交平台上,目前已传播开来,而她也被网友视为第二个站出来指控史航的人。

QY自述被史航性骚扰经历

在采访与QY发出的自述中,她表示自己遭到的性骚扰的方式与小黄非常相似,也经历了被亲耳朵,而她被骚扰的时间在2016年。QY表示,她与史航2016年7月1日在工作场合相识,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就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拍了她的背影,然后发给她,并对她的身体进行了挑逗性的评价。而在第二次见面时,她与史航在为一项工作做准备,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房间的门还开着。“他突然从后面抱住我,手抓住我的屁股,并用舌头舔我耳朵,”QY说。当时的她,惊恐到身体僵硬,不知道该如何做出反应,并没有做出激烈的反抗,因为担心“跟嘉宾撕破脸会显得我不专业”,甚至害怕被人发现反而会怀疑自己和他有不正当关系,最后“几乎是面带微笑地逃走”。

而后QY没有再跟史航单独相处过,哪怕出于工作需要,她也避免跟他单独接触。“中间两次因为工作微信联系,他发来挑逗性的语言,我也出于他的颜面,竟然只敢顺着他的话应付过去,回复一个表情包,说自己生病所以不能见面,却不敢直接拒绝他。”QY在自述中写道。

而QY选择站出来的原因跟小黄也很相似,因为她发现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我意识到侵害一直在重复……希望说出我的经历,不让这样的人伤害更多的人。也让已经受到伤害的女孩知道,错的人不是你。”她说。

谈及对此事的后续期待,小黄表示自己关注的重点不是让史航受到惩罚。“如果他能公开道歉,那当然是很好的,但我并不需要这个道歉,我其实已经从这件事里走出来了,我已经原谅他了。我的诉求只是想要提醒别的女生,让她们不要受到类似的伤害。”

小黄觉得自己发文时太生气,没有认真地组织措辞,现在感到有些后悔。她说:“我能保证所有的事实描述都是真实发生的,但如果现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会在里面加入对他长相的一些个人评价。我觉得这样是不对的。看到很多人在史航的微博下面对他的长相做出评价,其实我心里感到很沉重,因为我的目的并不是让大家网暴他,而是希望史航本人能从这件事中得到教训,以后不要做让别的女生不舒服的事,成为一个更尊重女性的人。”

小黄还谈到,她希望女孩们能多留个心眼,能尽可能地保护自己不受到这类伤害。而一旦伤害发生,要及时固定证据。如果没有条件固定证据,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

QY也希望史航能道歉,“但我的目的不是要‘搞臭’这个人,虽然他每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对我都是一次伤害。”QY向澎湃新闻记者提出,她希望自己的发声能让那些手握权力或有名气的人能够警醒,不要利用自己的权势和名声侵犯女性,尤其在工作场景中,应该主动跟弱势的一方保持距离。“比如老师永远不应该跟学生约会,并且应该主动跟学生保持距离,除非师生关系结束。”

性骚扰要如何避免与维权?听听律师怎么说

性骚扰面临的取证困难,是多数受害者面临的窘境。在微博上曝光史航曾在十多年前拼车时骚扰自己的“cocteausolo李索罗”就指出了这一点。她提出,除非受害者事先准备好了录下来,否则很难取证。

网友@cocteausolo李索罗 微博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而微博用户“cocteausolo李索罗”指出,史航实行的“舔耳朵”这种“非常规”的性骚扰行为,是否会真的被判定为性骚扰,在实践中也并不确定。

针对这起事件,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段明佐。

段明佐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性骚扰的内涵和外延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些法律只规定了禁止侮辱诽谤。2005年《妇女权益保护法》首次用到了“性骚扰”这个词。但是仍然没有对具体的内涵和外延作出规定。而《民法典》中虽也提及性骚扰,但是什么样的算性骚扰?性骚扰包括哪些?这些依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本案中提到的闻头发、亲耳朵是否会被判定为性骚扰,在法律上是没有定论的。不过他又补充道,单纯闻头发、亲耳朵难以界定,本案中的体现为男方询问、女方拒绝后,男方突然亲耳朵,“我个人认为应属性骚扰行为。”

不过段明佐也指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规定一种违法行为即“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与性骚扰较为相近。“虽然原文只是说发送信息,但如果有行为的话,根据举轻以明重的规则,我个人认为也是可以适用的。”

对于性骚扰的受害者,段明佐建议,首先,最好不要到陌生的密闭环境,尤其是与不熟悉的人独处,要格外谨慎;其次,如果对方有反常的过于亲近的行为,明确表示拒绝;第三,保留保存好证据,第一时间寻求相关机关帮助。

事发后,澎湃新闻记者也试图联系了史航本人。加上他的微信并表明来意后,史航并未做出任何回应,就直接删除了记者。

史航为知名编剧、策划人

史航曾为讲述少女受到性侵的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撰写推荐语:“走过危机四伏的成长,我们每个人都是幸存者。”他的言行不一致激起了公众的愤怒。一位站出来指控他的受害者向出版社发出抗议,希望撤下他的推荐。

据微博,4月30日史航原本受邀出席一个北京的读书分享会,而现在出版方表示该活动延期,疑与本次性骚扰风波有关。

(澎湃新闻)

见习编辑:曹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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